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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P项目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将出台
来源: | 作者:senyulvshi | 发布时间: 2016-12-05 | 121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   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的政策红利还将继续加码。财政部官员在近日出席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与争议解决2016年度高峰论坛上透露,除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进PPP条例的起草与出台之外,还将推动PPP配套政策制定,以落实税收、土地、价格、融资等扶持政策,及推动以奖代补政策尽快落实到位,是财政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。此外,还将加强项目规范,“着力改变各地‘假PPP’层出不穷的现状。”据了解,财政部即将出台《PPP项目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》、《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(修订版)》。
   PPP的热度近年来持续升温,随着中央相关政策的密集出台,近三年成为公认的PPP发展“黄金期”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对PPP的认识才刚刚开始,但它并非新事物。早自上个世纪80年代,PPP就在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被陆续应用。PPP应用历史最久远的建设工程领域显然对这一主题不能不关注。
   尤其是随着新一轮政府重新力推PPP模式,PPP在建设工程领域发展速度很快。据了解, 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行业分布情况为;市政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、城镇综合开发四类行业项目数最多,占比分别为43%、12%、9%、6%,合计占比达70%;交通运输、市政工程、城镇综合开发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资额最大,占比分别为43%、27%、10%、7%,合计占比达87%。
   蓬勃发展的PPP 给建设工程纠纷解决带来了一些新课题。出席论坛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证实,这类案件中的事实认定越来越复杂,建筑市场中违法建筑、明招暗定、黑白合同、转包、违法分包现象普遍。“随着国家PPP模式推行,对于BOT(Bulid-Operate-Transfer,建造-运营-移交)、BT2、BT(Build Transfer,建设-移交)等模式性质认定法律依据不足。”
   PPP项目在可以预见的未来,必定只增不减。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处长谢飞分析,PPP的核心是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的优势,实现物有所值,利益共享,风险分担,及全生命周期管理。并通过平滑财政支出,拓宽政府经济发展空间;此外,还将实现绩效财政,并引入公众监督,实行公开透明管理。
   除了微观层面的物有所值,PPP的意义更在于是“一次体制机制变革”。既涉及宏观层面的国家治理现代化,又关乎中观层面的财政体制改革,还涉及行政体制、投融资体制改革等。
   其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推广必将推向更深层次。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就提出:随着PPP项目的深入推进和相关政策的日趋完善,建筑业企业要通过积极参与PPP项目,提供设计、融资、建设、运营维护等全方位服务,提升综合经营能力,拓展盈利空间,实现由“承建商”到“综合服务提供商”的转变。
   对于PPP的参与者而言,进一步完善PPP的规范,是他们的重要诉求。谢飞表示,财政部将对三年来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进行评估完善,以制度规范促项目规范;绩效考核规范方面,明确细化的分行业验收绩效指标,等等。